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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家餐館拍黃瓜被罰 不應成為笑談

2022-08-04 09:35來源:紅網 編輯:呂可意

7月下旬,記者從合肥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了解到,合肥多個餐館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售賣涼菜被罰款。其中,包河區(qū)王良才酸菜魚望湖城店因無資質在外賣平臺上售賣涼拌黃瓜,被處以5000元罰款;廬陽區(qū)又馳餐飲店也因在網上銷售涼拌黃瓜被罰款5000元。記者注意到,在池州一論壇上,也有餐飲店老板發(fā)帖反映,稱自己在店內“拍黃瓜”做涼菜被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處罰5000元。

“拍黃瓜”應該是盛夏時節(jié),非常受食客們喜歡的一道菜,爽口,而且制作簡單。因而,不管是在家中,還是在飯店,它也就常常出現(xiàn)在餐桌之上。對餐館而言,或許這道菜并沒有多少賺頭,但是,能夠以此滿足顧客的需求,進而獲得好感,也是完全能夠理解的。因而,許多餐館,往往順帶著就拍起了黃瓜。正是因為“拍黃瓜”是如此常見,所以,當我們看到餐館因為“拍黃瓜”而被罰款時,可能都感覺非常好笑,覺得相關部門小題大做,甚至是“吃黃瓜找軟的拍”。

這其實是大謬不然。民以食為天,而在今天,這一方“天”,越來越側重安全與健康。作為餐館,更是應該將菜肴等食品安全擺在特別重要的位置,尤其是,當我們已經對此有著明確規(guī)定:如果沒有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而“拍黃瓜”,那就必然會被依法處置。對此,我們如果換一個角度思考,那就有著更為深刻、也更為明確的認識。如果一家餐館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而“拍黃瓜”,進而造成不良后果,那么,我們是否還能笑得出來?同時,今天“相關部門小題大做”的聲音,可能就會“轉身”成為“職能部門不作為”的磚頭。

餐館在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的前提之下“拍黃瓜”而被罰款,之所以成為許多人關注的熱點,甚至是笑點,還在于,雖然我們已經對餐館的相應經營活動作出明確要求,但是,小餐飲店往往達不到冷食類許可驗收標準。因而也就容易讓人產生“不公”的認識。這樣的認識,同樣是片面的。別家餐館在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的前提之下“拍黃瓜”,并不是“不應罰款”的理由?!八四芘模覟槭裁床荒芘摹逼鋵嵤窃谝运说腻e誤而為自己的錯誤找借口。

這種“較多小餐飲店沒有達到冷食類許可驗收標準”的現(xiàn)狀,恰恰需要社會各方的努力。職能部門不能放任不管,而作為消費者,也不能睜只眼閉只眼。作為經營者,餐飲更應為顧客的健康與安全著想,該有的資質必須取得,這樣,我們的“黃瓜”,才能拍得起勁,吃得舒心。(范德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