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近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官網獲悉,近期該局組織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抽檢,抽取海鮮等食用農產品43批次樣品,檢出3批次不合格樣品,不合格項目為鎘超標和違規(guī)使用呋喃唑酮代謝物。其中,一批次“瀨尿蝦”檢出鎘超標逾10倍。
此次抽檢不合格樣品分別為:南寧市青秀區(qū)仙葫大道西20號東門海鮮農貿市場4樓017號攤韓朝輝銷售的“瀨尿蝦”(檢疫日期為4月19日),不合格項目為鎘(以Cd計),檢驗結果為5.26mg/kg,標準值為≤0.5mg/kg;南寧市青秀區(qū)青環(huán)路鳳嶺五隊86號水產行5-1、2、6號雷才滿銷售的“彈蝦”(檢疫日期為4月21日),不合格項目為鎘(以Cd計),檢驗結果為3.20mg/kg,標準值為≤0.5mg/kg;南寧市北湖北路15號北湖農貿綜合市場一樓海鮮行第21號攤位羅水盛銷售的“金鯧魚”(檢疫日期為4月20日),不合格項目為呋喃唑酮代謝物,檢驗結果為3.62μg/kg,標準值為不得檢出。
據了解,鎘屬于重金屬污染物指標,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,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風險等。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2762—2017)中規(guī)定,甲殼類水產動物中鎘的最大限量值為0.5mg/kg。本次監(jiān)督抽檢發(fā)現有2批次食用農產品樣品存在鎘超標的情況,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水產品對環(huán)境中鎘元素的富集導致。
呋喃唑酮屬于硝基呋喃類廣譜抗生素,可用于治療細菌和原蟲引起的胃腸道疾病,檢測其代謝物為反映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。《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》(農業(yè)農村部公告第250號)中規(guī)定,硝基呋喃類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,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。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物,可引起溶血性貧血、多發(fā)性神經炎、眼部損害等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,對人體有致癌、致畸胎副作用。
對抽檢中發(fā)現的不合格產品,自治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相關工作,查明產品流向,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。(陸增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