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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全面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

2020-04-02 15:53來源:經(jīng)濟參考報 編輯:郭逸凡

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,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,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(tài)安全,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(wèi)生風險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,加強生態(tài)文明建設,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,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4日下午表決通過了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、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。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決定明確規(guī)定,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、交易、運輸、食用野生動物的,必須嚴格禁止。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“有重要生態(tài)、科學、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”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,包括人工繁育、人工飼養(yǎng)的陸生野生動物。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、交易、運輸在野外環(huán)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。

決定規(guī)定了嚴厲懲治非法食用、交易野生動物的行為。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(guī)定,獵捕、交易、運輸、食用野生動物的,在現(xiàn)行法律規(guī)定基礎上加重處罰。對本決定增加的非法食用和以食用為目的獵捕、交易、運輸野生動物的行為,參照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關于同類違法行為的處罰規(guī)定進行處罰。(胡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