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顆糖果就能壯陽?2月24日,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發(fā)布通知,明確認定食品中非法添加的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5抑制劑(如TPN171等)為“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”。據(jù)了解,此類物質多被不法商家添加到宣稱具有“壯陽”功能的食品中,威脅消費者健康。
近期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組織河北省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查辦了宣稱“壯陽”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案。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組織專家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TPN171等非法添加物的核心藥效團與“那非類物質”一致,具有同等屬性和有毒有害性。據(jù)了解,“偉哥”的主要成分為西地那非。有專家指出,長期食用含有上述成分的食品,可能導致心腦血管損傷、肝腎負擔加重等后果,嚴重者可危及生命。
近年來,部分商家為牟利,將此類物質摻入酒類、糖果、保健品等食品中,以“壯陽”“補腎”等噱頭誤導消費者。
據(jù)縉云公安消息,有消費者在微信上認識了一名網(wǎng)友,其朋友圈里售賣一種號稱可以“補腎”的糖果。心動之下,這位消費者下了單。結果,“補腎”糖果一連吃了幾天,他非但沒有感受到預期療效,反而時常感到頭暈。這時他才明白過來,自己可能買到了問題產(chǎn)品,于是立即向相關部門反映。經(jīng)檢測,其購買的“補腎”糖果,沒有相應的生產(chǎn)資質、檢測材料和銷售許可證明。所謂的“補腎”功效,只是因為其中非法添加了某種物質。
值得關注的是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指出,上述認定可供司法機關甄別有毒有害物質成分、實施定罪量刑時參考。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條,在生產(chǎn)、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,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(guī)定處罰。(吳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