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胡歌先生:
????您好!您是我們非常尊敬和喜愛的藝術家,無意冒犯。
????由于我司工作疏忽,錯誤地相信了某公司的宣傳授權,導致我司在2021年2月至3月間,在“昌茂食品官方商城”微信公眾號發(fā)布的三篇宣傳文章中,侵權使用了胡歌先生的肖像照片;2021年起,我們在天貓網(wǎng)店“昌茂旗艦店”、京東網(wǎng)店“昌之茂食品專營店”以及三亞的多家實體店中銷售的產(chǎn)品包裝上,未經(jīng)胡歌先生授權印制了胡歌先生的照片。對于我們的上述侵權行為,我們表示誠摯道歉。
????我們已經(jīng)認識到錯誤,已經(jīng)將全部侵權含有胡歌先生肖像和姓名的產(chǎn)品、物料全部下架、銷毀,并已經(jīng)將從公眾號中刪除了全部含有胡歌先生肖像和姓名的宣傳文章。我們的侵權行為客觀上對胡歌先生帶來了困擾和損失,我們對此表示深深的歉意,并真誠地希望胡歌先生予以諒解。
????我們將吸取教訓,引以為戒,保證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(fā)生,保證不會再侵權使用任何含有胡歌先生肖像、姓名的侵權物料、外包裝。我們非常尊重胡歌先生在演藝界的成就,并祝胡歌先生事業(yè)順利。
????再次誠懇致歉!
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
海南椰城昌茂綠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