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4月9日,記者從福建省寧德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獲悉,自7月1日起,全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將實行統(tǒng)一標識,包裝銷售,所有食品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和使用無食品標識的小作坊食品。
據介紹,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當在食品的容器或者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成分或者配料表,以及生產者名稱、地址、聯(lián)系方式、核準證書編號。此外,食品標簽標識要符合相應的法規(guī)要求和特別規(guī)定,標注內容應真實、齊全、有效,無漏標、錯標或者標識失效過期內容等情況。小作坊食品無論是包裝或者容器都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。(楊洋 林裕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