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到開學季,不少家長開始采購兒童用品,從兒童書包到兒童牛奶、兒童水餃,與“兒童”相關的產品都被放入購物車中。新華網記者發(fā)現,很多家長在給孩子購買食品時更青睞冠以“兒童”字樣的食品,認為它們更符合孩子的身體發(fā)育需要,而這類食品往往價格較高。
應該認識到,對“兒童食品”的旺盛消費需求,與人們的消費升級不無關系。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對2003名受訪兒童家長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,84.8%的受訪家長更傾向于給孩子購買有“兒童食品”字樣的產品。強大的市場需求,以及家長們與日俱增的購買力,無疑給“兒童食品”進入市場提供了便利。
但是,“兒童食品”市場中的亂象,媒體也并非只有一次報道。“兒童食品”市場魚龍混雜,問題不一而足。有些“兒童食品”炒作概念,實際與普通食品成分無區(qū)別;有些名不副實,宣稱適用人群與實際不符;有些涉嫌過度添加,為了增加口感加入多種添加劑等等。這些問題若不加以規(guī)制,不僅傷害消費者的感情,更易產生安全隱患,造成嚴重后果。
“兒童食品”市場的亂象,亟待依法規(guī)制。有業(yè)內人士指出,目前國內外對于兒童的年齡劃分界限都比較模糊,于是有些商家為了開拓消費市場故意制造概念、營造噱頭,自造“兒童食品”概念。對此,國家相關部門一方面當完善相關標準,為生產經營立好規(guī)矩;另一方面也應建立起監(jiān)測、檢測和預警機制,在國標缺失的情況下,不遺余力地管理好相關商家。
另外,市場監(jiān)管手段也不能少。有專家建議,有關部門應對“兒童”相關字樣出現在食品包裝上做更嚴格的規(guī)范,同時在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中加入關鍵詞限制,遏制有誤導傾向的兒童食品標簽“漫天飛”。畢竟,消費者對“兒童食品”安全程度不可能門清兒,但是市場監(jiān)管對此卻不能糊涂。
從生產商家來看,無論是出于噱頭營銷考慮,還是出于本心希望打造適合兒童的食品,筆者以為,恪守住“良心”是核心。一則應該生產銷售質量過關的食品;二則在宣傳上更須誠信,堅持實事求是,切莫為了一己之利拋棄底線,靠虛假宣傳忽悠消費者;三則在價格上也應堅持“良心價”,逐利也要適度。
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講,理性消費很有必要。比如,《中國居民膳食指南》中有專門針對兒童的建議,《兒童青少年零食指南》也對家長選擇食物做了指導,但我國還沒有出臺針對3歲以上兒童食品的相關標準,因此在選擇“兒童食品”時切莫片面聽信商家的宣傳。更何況,迷信“兒童食品”,遠不如追求“安全食品”更重要。(楊玉龍)